一、项目背景
为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进一步推动农业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县稻虾连作种养等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按照安徽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经管 [2024]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全椒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实施名录
(一)项目资金投向
1、重点投向以服务小农户、服务重要农产品、带动规模经营,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社会化服务主体。
2、目标任务:在襄河镇、十字镇、武岗镇、六镇镇、二郎口镇等10个镇范围内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实现全县实施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服务面积16万亩、水稻统防统治(含施用有机肥)20万亩、水稻联合收获20.9万亩,全县水稻托管服务面积56.9万亩。
(二)实施主体
全椒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
(三)实施地点
在襄河镇、十字镇、武岗镇、六镇镇、二郎口镇、古河镇、石沛镇、马厂镇、西王镇、大墅镇10个镇,全县范围内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项目。
(四)补助标准。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我县补助标准如下:
1、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服务小农户每亩参考价格180元,补助标准40元/亩。
2、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服务规模经营主体每亩参考价格170元,补助标准38元/亩。
3、水稻统防统治(含施用有机肥)服务小农户参考价格10元/亩次,补助标准3元/亩次。
4、水稻统防统治(含施用有机肥)服务规模经营主体参考价格8元/亩次,补助标准2元/亩次。
5、水稻联合收获服务小农户每亩参考价格75元,补助标准18元/亩。
6、水稻联合收获服务规模经营主体每亩参考价格70元,补助标准16元/亩。
对服务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得超过10万元。
项目补助款分配给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各50%。
(五)资金安排
全县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040万元,其中: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补助小农户400万元、补助规模主体228万元;水稻统防统治(含施用有机肥)补助小农户36万元、补助规模主体16万元;水稻联合收获(秸秆粉碎还田)补助小农户230.4万元、补助规模主体129.6万元.
(六)服务主体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服务主体在农服平台服务主体名录库中确定,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成员数达到5人以上,有营业执照和银行账号,规章制度完整且挂牌经营。农机操作人员持有效驾驶证、行驶证率达100%。
(2)作业能力。提供多环节服务的服务主体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3000亩。服务面积小农户(面积100亩以内)占比须达60%.
(3)硬件设施。服务主体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电话、互联网)、机具库棚、维修场所,机具库棚要达到200平米或机具入库率达到50%以上。多环节作业的服务主体必须具有与申请作业面积相配套的植保无人机、插秧机、收割机等装备,均应加装智能监测设备。
(4)软件设施。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齐全、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农机智能监测网络覆盖。
(5)承担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必须向项目办出具承诺书,接受县项目办全面监管。
县项目办选取从事申报多环节社会化服务主体个数原则上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县项目办在农服平台建立全椒县项目服务主体名录库,通过中国农服平台开展项目管理。
三、服务主体申报程序:
1、由乡镇推荐,服务主体自主申报。申报材料中要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区域、服务品种、服务项目、服务面积、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内容。申报材料附服务主体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报表。
2、申报主体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乡镇推荐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实施主体成员名单、财务报表、相关配套农机具、驾驶(操作)员台帐及有关证件复印件、服务区域及地块台帐、附件1、2、4、5等。上述材料提交纸质材料一份,材料需制定封面目录,独立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同时申报主体的服务面积一定与申报主体所拥有的农业机械数量相匹配。
3、服务对象可以是除申报主体本身以外的农业合作组织、种粮大户或农户,原则上要求整村、整组推进,项目实施主体不得有选择性接受服务范围内农户的优先服务申请。
4、拟确定服务主体数量
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服务主体25个;水稻统防统治(含施用有机肥)服务主体10个;水稻联合收获服务主体20个。
5、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截止,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据实申报。
6、遴选服务主体
组织专家组通过实地察看和查阅相关资料以及结合《全椒县2024年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评分标准》对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进行打分,总分低于60分的服务主体不得入围,从高分到低分遴选服务主体,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后确定。
7、签订合同
县农业农村局与服务主体
四、联系人
联系人:陈奇,联系地址:南屏路98号农机化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 0550-2318998 邮箱:13505508498@139.com
附件:1.2024年全椒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
2.2024年全椒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信息一览表
3.全椒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文本之二
4.承诺书
5.全椒县服务主体机具登记表
6.全椒县服务主体作业验收单
7.全椒县服务主体评分标准
附件1
全椒县社会化服务主体作业资质认定申请表
基本 条件 | 主体名称 | | 成员数(人) | | ||
地 址 | | |||||
注册时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人代表姓名 | | 电话 | | |||
作业 能力 | 申请项目 | | ||||
申报服务面积(亩) | | |||||
机具设备拥有情况(台) | | |||||
硬件 设施 | 办公场所(平米) | | ||||
库棚、维修场所(平米) | | |||||
办公设备、服务车 | | |||||
软件 设施 | 内部组织机构 | | ||||
管理制度 | | |||||
账目、台账 | | |||||
优先 条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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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章): 签字: | 县项目办意见(章): 签字: |
附件2
全椒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信息一览表 | ||||||
服务对象 | 作物种类 | 服务项目 | 服务地点(镇村组) | 协议面积(亩) | 服务对象电话 | |
| 水稻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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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椒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文本之二
甲方: (服务主体)乙方: (服务对象)
为加快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提高水稻等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根据全椒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要求,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1.服务区域: 镇 村 组。
2.服务面积: 亩。
3.服务内容: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包括:水稻机械化育秧插秧;水稻统防统治(含施用有机肥);水稻联合收获。
4.服务标准:详见《全椒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作业标准》。
5.完成时限: 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
6.收费标准:按照与农业部门签订的合同进行统一收费,收费时应确定服务对象享受的补助。
序号 | 服务环节名称 | 全价服务价格 (元/亩) | 政府给予补助标准(元/亩) | 政府给予补助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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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上述服务费用共计: 元政府给予补助金额共计: 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甲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到乙方指定的作业地点开展作业服务。
8.甲方要保证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具备合法的资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乙方对作业服务安全生产负全责。
三 、违约责任
9.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消除之日起5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消除之日起2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合法证明。
四、其他事宜
10.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次日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作业地农机管理等部门或鉴证方申请调解,也可向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11.本合同一式贰(叁)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
12.本协议有效期自 2024 年____月____日至 2024 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2024 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4
承 诺 书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严格涉农项目建设操作规范,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根据安徽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经管 [2024]1号)要求。全椒县 (服务主体),于2024年申报实施全椒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对今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作业及验收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做出以下承诺:服务对象的托管服务都是本服务主体实际作业的,自愿接受县项目办监督,如果弄虚作假,查实后取消全部项目补助资金,取消各项涉农补贴资格,并列入补贴黑名单。
承诺单位(法人签字/盖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5
全椒县服务主体机具登记表
(服务主体)
序号 | 类型 | 机主 | 手机号码 | 牌照号码 | 驾驶员 | 手机号码 | 驾驶证号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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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全椒县服务主体作业验收单
服务主体(公章):
序号 | 服务对象姓名 | 作业地点 (镇村组) | 作业 环节 | 作业 时间 | 作业 面积(亩) | 作业 质量 | 服务对象 联系电话 | 服务对象签字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注:1、本表由县项目办印制,使用时须由服务主体、农户、村委会负责人、镇政府负责人四方签字盖章。
2、本表交县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案。举报电话:0550-5030723。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公章) 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镇政府(公章):
附件7 -1 全椒县2024年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评分标准(机械化育插秧) | |||||||||||
评分大类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得分 | ||||||
基本条件 | 注册备案 | 5分 | 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挂牌经营的,成员数达5人以上且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否则不得分。成立未满两年的扣2分。 | 查阅营业执照、银行账号 | | ||||||
名录库 | 5分 | 按要求在管理平台申报服务主体名录库,审核通过。否则不得分 | 查询名录库管理平台 | | |||||||
持证上岗 | 5分 | 插秧机操作员必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缺1个扣1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 | | |||||||
服务脱贫户 | 5分 | 为3户以上脱贫户开展作业服务的得5分,每少1户扣2分,扣完为止 | 村级以上脱贫户服务证明 | | |||||||
服务能力 | 作业面积 | 10分 | 根据服务主体拥有的各种农业机械来计算能否达到作业面积的服务能力。服务主体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3000亩。服务小农户(100亩以下)面积占合同作业面积不低于60%。每低10%扣2分。 | 查看服务信息一览表 | | ||||||
硬件条件(50分) | 办公场所 | 10分 | 办公室、会议室、机具库,环境整洁。否则扣1-10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机具库棚 | 5分 | 机具库棚达到200平方米的得5分,100—200平方米以下得3分,100平方米以下得1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育秧能力 | 5分 | 操作间200平方以上得2分,硬盘60000张以上得2分,育秧秧田6000平方得1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建设 | 5分 | 电脑,互联网,智能监测平台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机具拥有量 | 15分 | 机械作业面积计算标准:1台高速插秧机单季节作业能力800亩,手扶式插秧机单季节作业能力400亩。根据申报机插秧亩数确定机具数量,缺一台农业机械扣2分,扣完为止。 | 实地察看、机具台账、有关证件复印件 | | |||||||
| 智能监测设备 | 10分 | 申报的插秧机均应加装智能监测设备,未安装的一台扣2分,扣完为止。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软件标准(20分) | 规章制度建设 | 4分 |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健全。未建立责任制扣1分,规章制度不健全扣1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管理情况 | 2分 | 合作社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日常理事会等会议、活动有记录,并存入档案。会议活动开展不正常扣1分,记录不全扣1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满意度 | 4分 | 为农户提供作业服务、调查时农户非常满意的得4分;不满意不得分 | 村级以上证明 | | |||||||
统一标准情况 | 4分 | 服务主体机械作业统一调度、统一作业、统一标准、统一收费,满分;一项不统一扣1分,扣完为止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规范农事要约 | 4分 | 认真执行《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示范文本,与作业对象签订作业合同。作业服务合同签约率80%以上满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财务管理 | 2分 | 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制度和完整的会计资料,单独建账,定期向成员公开账务,得满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加分:1、获得国家、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等称号,分别加3分、2分、1分; | |||||||||||
附件7 -2 全椒县2024年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评分标准(联合收获) | | ||||||||||
评分大类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得分 | | |||||
基本条件 | 注册备案 | 5分 | 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挂牌经营的,成员数达5人以上且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否则不得分。成立未满两年的扣2分。 | 查阅营业执照、银行账号 | | | |||||
名录库 | 5分 | 按要求在管理平台申报服务主体名录库,审核通过。否则不得分 | 查询名录库管理平台 | | | ||||||
持证上岗 | 5分 | 收割机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缺1个扣1分,扣完为止 | 查阅收割机驾驶证复印件 | | | ||||||
服务脱贫户 | 5分 | 为3户以上脱贫户开展作业服务的得5分,每少1户扣2分,扣完为止 | 村级以上脱贫户服务证明 | | | ||||||
服务能力 | 作业面积 | 10分 | 根据服务主体拥有的各种农业机械来计算能否达到作业面积的服务能力。服务主体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3000亩。服务小农户(100亩以下)面积占合同作业面积不低于60%。每低10%扣2分 | 查看服务信息一览表 | | | |||||
硬件条件(50分) | 办公场所 | 10分 | 办公室、会议室、机具库,环境整洁。否则扣1-10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
机具库棚 | 5分 | 机具库棚达到200平方米的得5分,100—200平方米以下得3分,100平方米以下得1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
建设 | 5分 | 电脑,互联网,智能监测平台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
机具拥有量 | 10分 | 机械作业面积计算标准:1台收割机单季节作业能力800亩。根据申报机收亩数确定收割机数量,缺一台收割机扣2分,扣完为止。 | 实地察看、机具台账、有关证件复印件 | | | ||||||
机械管理 | 10分 | 在农机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入户、上牌,按期年检,缺1台扣2分,扣完为止 | 查阅收割机行驶证复印件 | | | ||||||
| 智能监测设备 | 10分 | 申报的收割机均应加装智能监测设备,未安装的一台扣2分,扣完为止。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
软件标准(20分) | 规章制度建设 | 4分 |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健全。未建立责任制扣1分,规章制度不健全扣1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
管理情况 | 2分 | 合作社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日常理事会等会议、活动有记录,并存入档案。会议活动开展不正常扣1分,记录不全扣1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
满意度 | 4分 | 为农户提供作业服务、调查时农户非常满意的得4分;不满意不得分 | 村级以上证明 | | | ||||||
统一标准情况 | 4分 | 服务主体机械作业统一调度、统一作业、统一标准、统一收费,满分;一项不统一扣1分,扣完为止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
规范农事要约 | 4分 | 认真执行《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示范文本,与作业对象签订作业合同。作业服务合同签约率80%以上满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
财务管理 | 2分 | 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制度和完整的会计资料,单独建账,定期向成员公开账务,得满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
加分:1、获得国家、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等称号,分别加3分、2分、1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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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3 全椒县2024年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评分标准(统防统治) | |||||
评分大类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得分 |
基本条件 | 注册备案 | 5分 | 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挂牌经营的,成员数达5人以上且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否则不得分。成立未满两年的扣2分。 | 查阅营业执照、银行账号 | |
名录库 | 5分 | 按要求在管理平台申报服务主体名录库,审核通过。否则不得分 | 查询名录库管理平台 | | |
持证上岗 | 5分 | 无人机操作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缺1个扣1分,扣完为止 | 查阅无人机的操作证复印件 | | |
服务脱贫户 | 5分 | 为3户以上脱贫户开展作业服务的得5分,每少1户扣2分,扣完为止 | 村级以上脱贫户服务证明 | | |
服务能力 | 作业面积 | 10分 | 根据服务主体拥有的统防统治无人机来计算能否达到作业面积的服务能力。服务主体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3000亩。服务小农户(100亩以下)面积占合同作业面积不低于60%。每低10%扣2分 | 查看服务信息一览表 | |
硬件条件(50分) | 办公场所 | 10分 | 办公室、会议室、机具库,环境整洁。否则扣1-10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机具库棚 | 5分 | 机具库棚达到200平方米的得5分,100—200平方米以下得3分,100平方米以下得1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建设 | 5分 | 电脑,互联网,智能监测平台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机具拥有量 | 30分 | 机械作业面积计算标准:1台无人机统防统治单季节作业能力3000亩,根据申报统防统治亩数确定无人机数量,缺一台扣3分,扣完为止。 | 实地察看、无人机台账、有关证件复印件 | | |
软件标准(20分) | 规章制度建设 | 4分 |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健全。未建立责任制扣1分,规章制度不健全扣1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管理情况 | 2分 | 合作社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日常理事会等会议、活动有记录,并存入档案。会议活动开展不正常扣1分,记录不全扣1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满意度 | 4分 | 为农户提供作业服务、调查时农户非常满意的得4分;不满意不得分 | 村级以上证明 | | |
统一标准情况 | 4分 | 服务主体机械作业统一调度、统一作业、统一标准、统一收费,满分;一项不统一扣1分,扣完为止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规范农事要约 | 4分 | 认真执行《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示范文本,与作业对象签订作业合同。作业服务合同签约率80%以上满分,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财务管理 | 2分 | 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制度和完整的会计资料,单独建账,定期向成员公开账务,得满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 申报材料及实地察看 | | |
加分:1、获得国家、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等称号,分别加3分、2分、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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