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大港 401 棚工程工可、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第 3 次重新采购 ) (项目名称 ) 镇江港大港 401 棚工程工可、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第 3 次重新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镇江港大港 401 棚工程工可、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第 3 次重新采购 )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 镇江港大港 401 棚工程工可、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第 3 次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 资金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 401 棚新建工程,在原 401 场位置建设 401 棚,建设面积约为 11000 ㎡。项目总投资约 3900 万元。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2.1 招标范围: ①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包括:镇江港大港 401 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送审工作; ②设计工作包括:镇江港大港 401 棚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建筑、基础、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消防、强弱电(智能化)、环保等设计工作; ③勘察(测量)工作包括:为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专项审查; ④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配合,配合业主进行相关专项审查,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2.2 招标预算 ( 元 ) : / 。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600000 元人民币。(其中工可限价 10 万元,勘察限价 5 万元,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限价 17 万元,施工图设计限价 28 万元)。
2.4 服务期限: 70 日历天(分段累计)。( 1 )合同签订后 25 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并出具地勘报告、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后 15 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 3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25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 5 天内完成修改(包括工程预算)。( 4 )服务期:合同签订到竣工验收通过止。
2.5 服务地点: 镇江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各类成果文件满足并符合国家现行咨询、设计规范要求,并确保成果文件通过审查。
2.7 标段划分: 镇江港大港 401 棚工程工可、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第 3 次重新采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③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可以与具备上述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 2 )财务要求: 无。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座建筑面积 8000m2 及以上的钢结构库(棚)项目设计业绩。(①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委托书)、合同原件扫描件;②时间、面积、服务内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时间、面积、服务内容等,则还须提供该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 4 )主要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5 )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处理,并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口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勘察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 B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C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D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E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设计单位)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F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履约信誉评价等级最低的成员的评价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G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采购平台 ,网址: http://ecg.portjs.cn:20909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具体要求见 电子采购平台 ;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 2024 年 06 月 21 日 13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07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32050175863600000801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7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本项目 口 需要 / ☑ 不需要 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是否接受邮寄: 是 口 否 ☑ 。
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 10 时 00 分 至 11 时 00 分 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
5 .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 予以 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 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 电子 招标采购 平台 ( http://ecg.portjs.cn:20909 )
☑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镇江新区大港临江西路 10 号门(建管中心) |
联 系 人: | 陈涛 |
电 话: | 13775358786 |
电子邮箱: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 61 号国控大厦 A 座 16 楼 |
联 系 人: | 李志强 |
电 话: | 13382722765 |
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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