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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天河区工会职工服务站(点)评估与培训工作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 2024-07-05

根据《广州市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以及天河区总工会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本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按照公正公开、适度竞争、保证质量的原则,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选聘一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优势的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采购人2024年天河区工会职工服务站(点)(以下简称服务站(点))评估与培训工作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4年天河区工会职工服务站(点)

评估与培训工作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经费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9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

四、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

五、项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辖内工会职工服务站(点)

六、项目概况:协助采购人开展会员服务需求调研、服务站(点)分层分类专题培训、评估统筹、标准修订、末期评估等。

七、项目工期:以2024年天河区工会职工服务站(点)评估与培训工作期限为准,具体时间由合同约定。

八、项目需求

(一)培训工作

1.根据全区服务站(点)的实际情况开展服务站(点)分层分类专题培训,根据2023年天河区工会职工服务站(点)评估结果划分基础培训、提升培训及进阶培训三种类型培训班。在项目周期内,每个类型培训班开展4场针对性专题培训。

2.结合2023年天河区工会职工服务站(点)评估成绩和专题培训效果,选取成绩靠后和进步空间较大的街道工会职工服务站进行实地指导、培训。每月开展2场实地培训,分9个月进行,共计18场培训。

3.组织服务站点的工作人员到周边地区优秀的工会服务站点进行不少于一期参观交流,每期分两批进行(不含学员交通费及餐费)。

(二)评估工作

1.会员服务需求调研

开展一次全区职工服务需求调研,系统性评鉴职工需求,根据调研结果撰写需求调研报告。

2.评估培训工作

完成对辖内服务站(点)的培训。协助采购人面向服务站(点)负责人举办相关评估工作培训不少于1次。

3.协调统筹工作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协助采购人制定服务站(点)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1名专职人员与采购人对接,负责与采购人沟通评估工作全过程的实施。

(2)协助采购人组织召开评估工作对接会,沟通协调有关事项,促进评估工作的实施。

4.专业业务评估

负责组织评估团队(评估团队应不少于2名专业评委、1名财评人员和1名对接员)开展天河区所有服务站(点)的末期评估工作,末期评估采取实地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需保障评估团队合理交通出行。末期评估结束后,需要及时出具每个服务站(点)的评估报告,在完成天河区所有服务站(点)末期评估工作后,及时撰写和提交天河区所有服务站(点)评估工作的总结报告。

5.总结推广

(1)协助采购人对服务站(点)开展的经验、亮点和典型案例等工作成果进行整理汇总,年度内及时征集和提交不少于3篇的项目或服务典型案例报告(包括服务站(点)的典型服务或项目运营案例)。

(2)针对天河区服务站(点)的发展和变化,举办服务站(点)专题总结分享活动不少于1次,提升全区工会职工服务站点的影响力。

6.所有评估服务事项和内容,按照市、区总工会出台的有关服务站(点)建设规范指引执行。

九、报名单位资质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报名单位必须具有相关工会社会化服务或工会职工服务阵地评估经验(提供合同或业务证明材料)。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人员及资质证明材料)。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十)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十一)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包封上应写明:①采购人名称;②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③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与邮政编码。投标文件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

(二)投标文件内容应含投标执行方案、资质材料(详见第九点)和报价表,并在相应签署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报价表应按要求列出各项工作的人数、时数、简要说明、单价及总报价,并加盖公章。

十一、评审方式:采购人组成三人以上单数的评审小组,最终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询价公告时间:从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

注:(1)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与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

(2)承包意向有效期:90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起计)。

十三、款项支付方式

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十四、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7月11日下午17:00前。

(二)文件提交方式:报名人应携带相关报价文件(加盖公章),根据采购要求于将报价文件送至员村二横路2号天河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毕小姐、罗先生,联系电话:89284381、38622925)。

十五、采购人将电话通知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

十六、承包意向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意见。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前,将暂停后续询价采购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8622925

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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