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4-2025年长沙市路灯转供用电设施运维外委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2400877 | 招选人 | 长沙城市照明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
相关公告 | |
长沙城市照明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招选人)现对2024-2025年长沙市路灯转供用电设施运维外委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应选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1.1项目名称:2024-2025年长沙市路灯转供用电设施运维外委服务项目
1.2项目预算:I标段:947587元;J标段:701185元。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项目概况:长沙市内五区转供用电的设备(配电间路灯箱变亮化箱变的24小时开关设备,节能柜)及转供电线路日常的补缺接电吊牌堵洞安全检查用电异常清查维护抢修巡视防盗清洁社会服务承诺等运维工作:包括所辖所有配电间路灯箱变亮化箱变的转供电电气元件供电线路(以24小时柜分支刀闸开关下端为界,下端往出线方向)及路灯节能(防盗)设备。
1.5服务周期:服务期限为 1 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1.6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招选需求书。
1.7招选范围:标段范围内的路灯转供用电设施运维外委服务项目,详见第五章招选需求书。
1.8标段划分:全市路灯箱变亮化箱变节能柜以现有道路为分界线分为2个标段:
I标段:湘江西侧,韶山路以东,人民路以南区域(含52台节能柜559台箱变的24小时开关设备及转供电线缆);
J标段:湘江东侧,韶山路以西,人民路以北区域(含162台节能柜384台箱变的24小时开关设备及转供电线缆)。
2.应选人资格要求2.1应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2.2应选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者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修和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应选人资格业绩要求:
I标段:应选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7万元的道路或公路路灯照明设施施工或维护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J标段:应选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万元的道路或公路路灯照明设施施工或维护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2.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资格证书。
2.5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7与招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选项目应选;
2.8中选原则:本项目I标段和J标段需分别制作标书,应选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I标段和J标段应选,若同一应选人在二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中选金额高的标段为其中选标段;若二个标段出现其排名第一且中选金额相同的,则须选择投标限价最高的标段为其中选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选候选人替补。
3.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选文件获取
5.1应选人请从2024年 7 月 23 日起在长沙城发集团招采交易平台(https://erp.csudgroup.com:9982/)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选文件。招选人加载至长沙城发集团招采交易平台的招选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选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选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应选人在确认参加投标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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