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便民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便民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 综合管理、共用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清洁卫生、绿植、公共秩序维护。 2. 服务期限:12个月 项目验收 由团队负责人协助光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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