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即日起开始!!!
救助对象:
1.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城乡低保。
2.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3.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4.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在务工地或常住地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5.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6.因疫情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可申请临时住宿、饮食、衣物等方面救助帮扶。
申请方式:
由本人向务工地或常住地嘎查(居)提交相关资料,苏木镇对符合申请救助条件的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审批(临时救助报旗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审批),并报旗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备案。旗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根据申请对象实际情况给予临时救助。
社会救助政策咨询电话:0483-602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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