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和《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要求,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是掌握河湖健康状况、分析问题的重要手段,为我市管理、保护、治理河湖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大沙河、浍河、王引河健康评价项目采取向社会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现通过询价方式选择和确定成交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一、询价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商丘市河湖事务中心;
2、项目名称:大沙河、浍河、王引河健康评价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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