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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公安局涉案车辆拖移、施救及停车社会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202211-2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公安局涉案车辆拖移、施救及停车社会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磋商文件p23页6.2资信评审细则中供应商每提供一个退伍或转业军人可以任职本项目人员(小型施救车辆驾驶员、大型施救车辆驾驶员、叉车驾驶员、停车场工作人员)的得5分,最多得20分。修改为供应商每提供一个退伍或转业军人可以任职本项目人员(小型施救车辆驾驶员、大型施救车辆驾驶员、叉车驾驶员、停车场工作人员)的得5分,最多得10分。
2、磋商文件p23页6.3技术标评审细则中(2)小型施救车辆每增加一台得 5 分,最多得 10分。修改为(2)小型施救车辆每增加一台得10分,最多得20分。
3、磋商文件p27页(一)中标单位场站设置要求中注:自有场地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不动产登记证书或政府划拨用地证明扫描件,租赁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修改为注:自有场地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不动产登记证书或政府划拨用地证明扫描件、租赁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所有材料仅需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即可)。
4、磋商文件p27页(二)设备要求中注:自有车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自有机动车辆的行驶证或供应商的购车发票或购车合同扫描件,租赁车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租赁合同。修改为注:自有车辆提供自有机动车辆的行驶证或供应商的购车发票或购车合同扫描件,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所有材料仅需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即可)。
5、磋商文件p27页中(三)人员要求中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专职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司机)扫描件。修改为注:须提供专职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司机)扫描件(所有材料仅需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即可)。
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12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7、其余无法详尽描述的修改内容详见招标答疑澄清文件并以其为准。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供应商请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并以其为准阅读理解及制作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滁州市凤阳县
联系方式:1350555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中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心里程科技大厦6楼
联系方式:189552962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薇薇
电 话:1895529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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