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泾源县人民法院诉讼审判执行事务性辅助业务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泾源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泾源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04日 15: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04日至2023年01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固原市原州区华福公寓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1月16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固原市原州区华福公寓 | ||
预算金额 | ¥30.592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媛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09543727 | ||
采购单位 | 泾源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固原市泾源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954358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固原市原州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媛13209543727 |
项目概况
泾源县人民法院诉讼审判执行事务性辅助业务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H-2023-JC01
项目名称:泾源县人民法院诉讼审判执行事务性辅助业务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59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59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年) | 备注 |
泾源县人民法院诉讼审判执行事务性辅助业务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其他服务 | 4000件 | 立案信息录入、卷宗整理、扫描上传、卷宗装订、卷宗归档 | 305920.00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 |
数量合计: | 4000件 | 预算合计: | 30592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材料由专家进行审查。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至2023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固原市原州区华福公寓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固原市原州区华福公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源县人民法院
地址:固原市泾源县
联系方式:17795435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
联系方式:李媛13209543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媛
电 话: 13209543727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