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社会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LY-GC-20230104-01
2.2项目名称: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社会服务中心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六郎街以南,盛世东路以西,规划一路以北。
2.4建设概况:本项目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社会服务中心项目施工,为多层公共建筑,框架结构。该项目位于六郎街以南,盛世东路以西,规划一路以北,总建筑面积14989.87平方米,5层,高21.75米(地坪至女儿墙顶),首层4.5米,2-5层4.2米,室内外高差0.45米;办公部分内廊式两侧布房;设有办公室、活动室、会议室等。建筑为装配式建筑,外墙采用CM-AAC墙板,内墙采用CT高精度砌块。招标范围包含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消防、监控、分体空调甩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3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甩项部分除外,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为:4294.260824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3.3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 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山东省多CA驱动下载及安装说明》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29日9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www.taggzyjy.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2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灵山大街西首市城市发展投融资管理中心办公楼西侧
电话/传真:0538-8563979
联系人: 宿经理
7.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左相帅
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唐訾路25号
E-mail: shandongjinyue@163.com
电话/传真:0538-6998201
8.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相帅; 联系方式:0538-6998201
8.4监督单位: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部
监督电话:0538-856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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