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泰安高新区良庄镇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大棚、厂房建设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GX-GC-20230823-02-01/02
2.2项目名称:2023年泰安高新区良庄镇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大棚、厂房建设施工项目;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高新区良庄镇;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泰安高新区良庄西村、南良庄村、南官庄村、房宣洛村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大棚、厂房建设施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2023年泰安高新区良庄西村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大棚建设施工项目;
第二标段:2023年泰安高新区南良庄村、南官庄村、房宣洛村衔接乡村振兴产业大棚、厂房建设施工项目;
2.9招标控制价:414.230603万元,第一标段:173.632890万元;第二标段:240.597713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目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3年08月29日起至2023年09月04日;
4.2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交易项目受理电话:0538-6288136。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泰安高新区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38-893809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高新区南天门大街中国泰山高端人才创业基地4楼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538-8937828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单位: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联系方式:0538-8938987。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538-893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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