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综合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竞争性磋商或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QJPZC-集中-2023033
(二)项目名称: 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综合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
(四)预算金额:壹佰贰拾万元
(五)最高限价:壹佰贰拾万元
(六)采购需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综合事务性工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七)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八)本项目(□是R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档案数字化加工类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或乙级资质证证书(国家或省级国家保密局出具)。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180630/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html)。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 年09月12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五、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23 年09月12日下午14点30分
2.磋商地点: 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不见面交易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燕
(2)联系电话:18005236199、13952338115(代理公司朱工)
(3)监督人:刘晓军 83589033
(4)联系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18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
联系方式:0517-83643302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项目联系人:郝芳
电话:0517-83516285
九、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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