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信息 |
(一) 申报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社会救助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二) 采购方式 : 自行采购 (三) 采购预算金额 : 815000 元 (四) 资金来源 :社会服务重点工作经费 - 社会服务业务经费 (五)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审 (六) 采购单位: 深圳市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七) 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 : 范 工 , 28336623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主要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作为承接主体,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组织登记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以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承接主体资格(在深圳市政府采购承接主体库中显示有效,承接主体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承接主体做出承诺)。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承接主体做出承诺)。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承接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承接主体做出承诺)。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
三、项目简介 |
根据《关于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深民〔 2011〕71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8〕2772号)、《深圳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情况,购买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主要从事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案服务、资源链接、心理辅导等专业社工服务。 |
四、项目服务要求 |
(一) 项目目标 通过社工机构及社会工作者介入弱势群体救助工作,达到有效救助、精准救助的目的和成效。 (二) 项目内容 1 .从事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案服务、资源链接、心理辅导等专业社工服务。 2 . 宣传、贯彻、执行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 .协助 辖区内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受理、调查工作。 4 . 按要求负责收集社会救助工作各种文件、报表和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1 . 购买主体角度考核:及时提供社工服务;提供服务的时间符合要求;配备的成员符合要求等合同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2. 直接服务对象角度考核: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服务对象收获等 。 3. 其他 :包括项目服务合同确定的项目服务指标量。 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解决弱势群体救助针对性不突出问题,提高救助有效性,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1 . 取得助理社工师 /社工师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 。由中标服务供应商为服务购买单位派遣 5名社工(专职人员)从事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2. 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利益,接纳服务对象 ; 3. 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为相关工作出谋划策; 4. 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 ; 5. 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管理制度。 |
五、商务需求 |
(一)服务期限:本服务项目周期原则上服务期为一年,合同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等技术文档及服务过程资料。如政策调整或变动,可依据政策进行调整。 (二)经费使用:中标机构需遵照《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相关经费使用要求,整体打包费标准 为 16.3万元/人/年。其中项目 人力成本 不少于项目经费的 85% 。 项目其他经费不高于项目经费的 15%,包括督导经费(不得低于350元/月/人)、业务活动费(不低于1%)、服务险、人员培训费、管理费、税费等。 (四)履约评价:采购单位建立以服务合同为基础的履约评价制度,通过开展随机抽查、投诉核查、网络监测等监察行为,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对中标单位的社会工作者配备数量及资质、项目经费使用、项目人员薪酬福利、服务标准及质量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
六、报价说明 |
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 81.5 万元 ,为防止低价竞标、恶意竞标,确保本项目保质、保量 地 完成,达到项目预期目的,投标报价 高于 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商。 |
七、 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应根据本采购需求第二条之要求,于 20 2 4 年 3 月 26 日 1 7 :00之前将相关报价材料密封后报送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八、 报名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 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5 10 2 室 。
附件: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 2 4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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