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行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双并重原则,以民办医疗和养老机构为重点抽查对象,坚决打击以非营利之名行营利之实的现象,不断强化自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盯紧每个环节,把牢每个关口。晋州市民政局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将非营利监管贯穿于社会服务机构检查和执法等各个环节,稳妥有序整治社会服务机构违反非营利属性行为,对已发生的违反非营利属性的机构及时纠正,确保社会服务机构切实符合非营利要求,牢固树立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法人的宗旨形象,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制度。
二、强化制度保证,政策落实落细。按照《民法典》关于非营利法人规定,准确把握非营利监管的基本要求和社会服务机构运行的基本原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进一步落实非营利属性,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制度,为实现我市社会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重点做好抽逃注册资金、规范使用对公账户、侵占社会服务机构收入、违规支出等行为监管工作。聚焦违反开办资金为捐助财产要求、违规向出资人返还开办资金、财务收支未全部纳入本组织法定账簿核算等11类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并根据问题情形、整改情况等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措施。截止到9月15日,对全市72家社会服务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3家存在问题的社会服务机构责成其限期进行整改。
下一步,晋州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大对社会服务机构的资金监管、财务审计、账户监管和收支管理,推动全市社会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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