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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杭埠镇综合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2024-06-03

舒城县杭埠镇综合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CCG2024-5-13

二、项目名称: 舒城县杭埠镇综合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 138888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舒城县杭埠镇综合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1 、建设 重点人群管理系统、网格服务小程序、重点场所资源整合管理系统、数据对接、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等; 2 、对孤寡老人、重点人群及场所配置监控; 3 、搭配网络安全、网络服务器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详见采购清单。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服务期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永军、张友照、黄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收取标准。

2. 金额: 18111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地址: 舒城县杭埠镇政府大院 ,电话: 0564-8035005 ,联系人:何先生)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舒城县杭埠镇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 0564-866863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 0564-856865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话: 0564-856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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