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112-00302
二、项目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1)
供应商名称: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2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A座42层
中标(成交)金额:40(%)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2)
供应商名称: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号沈阳市府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42层
中标(成交)金额:38(%)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3)
供应商名称:辽宁保兴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8号4门
中标(成交)金额:15(%)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4)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B座0506、0507室
中标(成交)金额:40(%)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5)
供应商名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层
中标(成交)金额:25(%)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6)
供应商名称: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北五经街17号
中标(成交)金额: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1)
服务类
名称: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C080102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市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资局、信访局、更新局、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 合同期内固定收费为30万/年。(需要坐班律师)
服务要求:一、服务需求: 1.包组划分:本次采购拟划分6个包组,每个包组择优选择一家中标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2.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履约期限: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报价方式: 4.1常年法律顾问费: 4.1.1合同期限内为本项目提供的日常法律服务发生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包括所有非诉法律服务费用,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1.2此部分费用标准每包组固定,不可自主报价,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相应标准执行; 4.1.3每包组常年法律顾问费标准:1包30万元/年;2包20万元/年;3包20万元/年;4包20万元/年;5包20万元/年;6包20万元/年; 4.2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等费用: 4.2.1此部分费用的收费标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2015文件中规定的各类服务收费标准的50%,如高于50%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例如:收费折扣费率=折让后收费价格/原价×100%。 项目原价为100元,折让后价格为40元,收费折扣费率(投标报价)即为:40%。 4.2.2有标的额的单个案件收费标准:依据中标收费折扣费率进行计算,计算后收费大于20万元,则实行每个诉讼环节5万元封顶,全部诉讼环节累计付费不超过20万元。有标的额的多审级案件,每多一个审级则按照上一级付费标准的50%付费。 例如:某案件一审收费5000元,二审收费5000*50%,发回重审一审收5000*50%*50%…… 4.2.3无标的额的单个案件收费标准:无诉讼标的额的案件按照2000元/件计取服务费,若案件终审胜诉加计1000元/件的奖励服务费。此部分费用固定,不可自主报价。 5.合同价格:按中标人各自投标报价确定收费标准。合同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二、其他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2)
服务类
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002包(C080102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法律服务范围: 1.各包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各包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的要求。 2.服务内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服务内容的要求。 2.1法律顾问服务: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培训,包括对各类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2)起草、审核、修订各类法律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修改审查等;(3)对重大项目,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做出法律风险评估等;(4)保护浑南区相关合法权益,对有关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5)为浑南区重大征收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 2.2特别要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由不多于7名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3律师服务团队中只设置一名项目负责律师;1包、2包、3包、4包、5包、6包需指派一名坐班律师。 2.4中标以后,项目负责律师所提供的代理案件和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比例不得低于30%。 2.5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得为与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利益冲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3.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中标律师事务所将为浑南区相关部门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诉讼代理服务等;(2)民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服务等;(3)以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等。 4.专项法律服务:由浑南区需要专项法律服务的部门(甲方)与律师事务所(乙方)另行议定案件代理或者法律服务事项委托,双方签订《专项服务合同》。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对组建本项目执业律师服务团队人员要求;(2)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服务要求。(3)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考核与管理的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时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成果文件通过采购人审查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3)
服务类
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003包(C080102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服务方案
服务要求:详见服务方案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服务方案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4)
服务类
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C080102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人社局、市场局、文广局、文体中心、卫健局、卫健中心、社会事务服务执法中心、人大、政协、残联、科协、红十字会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 合同期内固定收费为20万/年。(需要坐班律师)
服务要求:一、法律顾问服务: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培训,包括对各类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2、起草、审核、修订各类法律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修改审查等; 3、对重大项目,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做出法律风险评估等; 4、保护浑南区相关合法权益,对有关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5、为浑南区重大征收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 6、特别要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由不多于7名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7、律师服务团队中只允许设置一名项目负责律师;1包、2包、3包、4包、5包、6包需指派一名坐班律师。 8、中标以后,项目负责律师所提供的代理案件和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比例不得低于30%。 9、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得为与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利益冲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二、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 中标律师事务所将为浑南区相关部门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诉讼代理服务等; 2、民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服务等; 3、以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等; 4、专项法律服务:由浑南区需要专项法律服务的部门(甲方)与律师事务所(乙方)另行议定案件代理或者法律服务事项委托,双方签订《专项服务合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根据《浑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执行。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5)
服务类
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005包(C080102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服务方案
服务要求:详见服务方案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服务方案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6)
服务类
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C080102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工信局、工业信息服务中心、商务局、审计局、统计局、发改局、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及6个包组未含部门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区法院、检察院为主体但涉及到浑南区具体工作的法律服务。合同期内固定收费为20万/年。(需要坐班律师)
服务要求:2.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法律顾问服务: 2.1.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培训,包括对各类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2.1.2起草、审核、修订各类法律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修改审查等; 2.1.3对重大项目,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做出法律风险评估等; 2.1.4保护浑南区相关合法权益,对有关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2.1.5为浑南区重大征收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 2.1.6特别要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由不多于7名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1.7律师服务团队中只允许设置一名项目负责律师;1包、2包、3包、4包、5包、6包需指派一名坐班律师。 2.1.8中标以后,项目负责律师所提供的代理案件和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比例不得低于30%。 2.1.9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得为与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利益冲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3.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 中标律师事务所将为浑南区相关部门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3.1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诉讼代理服务等; 3.2民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服务等; 3.3以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等; 3.4专项法律服务:由浑南区需要专项法律服务的部门(甲方)与律师事务所(乙方)另行议定案件代理或者法律服务事项委托,双方签订《专项服务合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服务标准:《浑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履责质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浑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浑南区政府法律顾问任期内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 浑南区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考核和任期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由区司法局具体实施,各相关单位可根据法律顾问服务实际情况向区司法局反映相关问题作为考核依据。 第四条 日常工作考核实行评分制,由区司法局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及代理诉讼案件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任期年度考核的依据。 任期年度考核由区司法局于浑南区法律顾问任期年度届满前统一组织。任期年度考核根据日常工作考核结果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下一任期年度工作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日常工作考核评分采取扣分、加分与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每项考核内容的加分、扣分累计均不超过该项总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参与率考核(20分) 1.缺席庭审活动或出席庭审活动迟到的,每次扣5分; 2.不及时对接沟通的,每次扣5分; 3.缺席交办的各类会议、活动或出席交办的各类会议、活动迟到的,每次扣5分; 4.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5分。 (二)履职尽责考核(60分) 1.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应诉材料的,每次扣5分; 2.庭审过程中,发表不利于区政府言论的,或者未经确认,自认或者进行不利于区政府的其它行为的,每次扣8分; 3.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适用法律错误的,每次扣5分; 4.提交的法律意见、建议表述不清、逻辑混乱的,每次扣5分; 5.提交的各类法律文书书写错误的每次扣2分。 6.未对被委托事项建立保存完整档案记录的,每次扣5分; 7.任期内被投诉查实的,每次扣5分; (三)坐班律师考核(20分) 1.?坐班律师因工作需要应保持稳定,每签约年度内更换坐班律师2次的扣5分,更换3次的扣10分,原则上每签约年度不允许更换3次以上。 2.?坐班律师每签约年度有病假5天、事假5天,超过规定天数的,每超过一天扣2分,迟到早退的一次扣1分; 3.?坐班律师违反请假制度的,每次扣5分; 4.?坐班律师工作表现不佳,被要求更换的,每次扣5分。 (四)加分项目(12分) 1.代表区政府参加重大谈判活动的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丹、刘长全、李阳、李文轩、于天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包:20000元,2包至6包:8000元/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包:20000元,2包至6包:8000元/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3)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包:20000元,2包至6包:8000元/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4)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包:20000元,2包至6包:8000元/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5)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包:20000元,2包至6包:8000元/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6)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包:20000元,2包至6包:8000元/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安姆大厦C座
联系方式:024-24220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室
联系方式:024-23814518-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智慧、黄波、姜廷、罗洲
电 话:024-23814518-20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2.8.22-发售版.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2)
供应商名称: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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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4b3d75fb28afabc7889f4c2debd1b9c.jp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3)
供应商名称:辽宁保兴律师事务所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4)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5)
供应商名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律师事务所(6)
供应商名称: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