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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政务服务第三方技术审查项目(包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第三方服务)-征集公告

· 2024-06-11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政务服务第三方技术审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39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政务服务第三方技术审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180,000.00元
最高限价:1018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港财采公开-2024-3903 包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第三方服务 4080000 4080000 408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408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第三方服务。
5.2入围供应商数量: 3 家。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
5.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有关文件规定及服务对象要求。
5.6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5.7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
5.8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是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企业信息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具备本次采购服务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技术人员不应少于5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不少于半年的社保缴纳凭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至评标开始前的期间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在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约 150 米路北),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297号兴瑞汇金国际A区1号楼
联系人:刘颖超
联系方式:0371-86199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胡长彪 董辛鹏
联系方式:0371-65528292,655282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长彪 董辛鹏
联系方式:0371-65528292,6552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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