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600-01309
二、项目名称:财务档案电子化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财务档案电子化管理
供应商名称:沈阳紫光启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1-11-8室
中标(成交)金额:315,800(元)
评审总得分:88.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财务档案电子化管理
服务类
名称:财务档案电子化管理(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为了贯彻社保中心一网通办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精神,构建科学、高效、便捷的财务票据管理体系,预防不可抗拒事情的发生。充分发挥社保财务做为中心便民、利民理念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针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相关查询业务频次较多的实际情况,为后续其他基金险种票据电子化探索出一条便民途径。通过近期对十余年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档案数量、业务分类等情况的摸底调查,现对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票据电子化的实施方案总结如下:财务票据数量: 统计趋间为1997 -2021年,其中按成册数量划分,共计3175册。
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开展档案规范化数字化工作。主要包括档案交接、技术加工、档案目录数据库建库、财务档案数字化成果存放路径和命名规范和单机版软件演示等五大类内容的技术要求,以及项目完成期限、数量、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和项目延时要求等其他相关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
服务标准:本次服务我方参考执行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第 3 号令)4.《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GB/T31599-2015) 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6.《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DA/T 31-2017 ) 7.《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东汉、张弘、郎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财务档案电子化管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
联系方式:0415-3105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0-22号楼2单元104室
联系方式:0415-41511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孔令伟
电 话:0415-415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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