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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单位招标结果公告

· 2022-12-05
公告信息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和平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单位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2-210102-00212

项目名称:和平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单位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河湾街道、浑河站西街道、长白街道、社工总站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惠万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57号

中标(成交)金额:674,319(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南市场街道、南湖街道、沈水湾街道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乐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南街151号3-1-2

中标(成交)金额:599,319(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华街道、马路湾街道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阳光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和康街111甲

中标(成交)金额:399,4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北市场街道、太原街街道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悦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78号社区活动室

中标(成交)金额:399,54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河湾街道、浑河站西街道、长白街道、社工总站

服务类

名称:和平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单位招标(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街道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心理辅导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2.社工站人员配置 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身份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2名驻站社工,试点地区可根据服务对象数量、服务内容自行调整。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区县(市)、乡镇(街道)原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的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聘用。项目实施3年内所有驻站社工均要求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驻站社工初任及变动,承接主体应提前向购买主体说明情况,并提供驻站社工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备案。项目实施3年。 3.服务场地要求 除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档案柜,桌椅,文具

服务要求:(1)社区调研,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根据调研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困难群体建档率达100%。困难群体探访服务,每个镇(街道)社工站不得低于40人包括2名儿童,(每名服务对象探访不低于4次/年)同时健全探访服务档案,服务档案规范完整。 (3)开展个案工作,每个镇(街道)个案开案不少于10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3次,结案不低于5个。 (4)每个镇(街道)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10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 (5)每个镇(街道)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6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 (6)积极开展五社联,积极引入外部资源同时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30人/街道,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2个。 (7)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 (8)每周至少更新一条社工站的活动,宣传内容可围绕社工站服务内容进行,比如社工风采、社工服务心得/反思、社工成长历程、社工站的典型案例、服务对象的故事分享、日常活动报道、每月工作简报等。争取在省市、县级媒体宣传的报道。 (9)社工总站须配备不少于1名人员驻区民政局进行各社工站的管理工作。 (10)评估办法:根据《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办法(暂行)》的通知(辽宁民函【2021】31号)要求,对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进行评分。评估得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90分(含80分)为合格,90-115分(含90分)为良好,115分以上(含115分)为优秀。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主体。 总站职能: 一、人员管理,对每个社工的定位打卡考勤,是否及时报送日志、周月总结等进行管理考核; 二、督导培训社工。社工站建设前半年对每个社工站提供不少于2次的建设指导,社工站建设完毕后每半年进行1次社工站实施问题分析并给出指导意见;随时为社工站出现的困难及问题给予解决方案; 三、服务管理,每月对社工站走访督导,督促社工完成年度专业服务任务指标,及时收集专业服务资料,对每个社工的工作进度进行考核。 四、宣传推广。建立全区社工站宣传平台,对社会工作政策和社工站服务内容进行宣传,为民政工作发声,每站点每月至少发表一篇社工站工作亮点新闻稿,发布平台为自媒体,省市县媒体等。 五、组织协调。月度汇总社工站建设期、运营期存在

服务时间:合作期限为三年,政府采购合同期限为一年,每年签订一次,第一年合同生效后供方于30日内按需方要求完成社工站的建站工作,第一年合同生效后40日内供方逐项开展工作,应保证工作进度,其中01包组社工总站须在10日内完成社工总站的建站工作,并对社工站进行建站指导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标准,严格执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南市场街道、南湖街道、沈水湾街道

服务类

名称:和平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单位招标(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采购人指定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指定的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华街道、马路湾街道

服务类

名称:和平区街道社会工 作服务站服务单位招标(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北市场街道、太原街街道

服务类

名称:和平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单位招标(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街道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心理辅导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要求:(1)社区调研,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根据调研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困难群体建档率达100%。困难群体探访服务,每个镇(街道)社工站不得低于40人包括2名儿童,(每名服务对象探访不低于4次/年)同时健全探访服务档案,服务档案规范完整。 (3)开展个案工作,每个镇(街道)个案开案不少于10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3次,结案不低于5个。 (4)每个镇(街道)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10个,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小组节数不低于5次。 (5)每个镇(街道)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6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 (6)积极开展五社联,积极引入外部资源同时带动社区志愿者不低于30人/街道,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2个。 (7)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 (8)每周至少更新一条社工站的活动,宣传内容可围绕社工站服务内容进行,比如社工风采、社工服务心得/反思、社工成长历程、社工站的典型案例、服务对象的故事分享、日常活动报道、每月工作简报等。争取在省市、县级媒体宣传的报道。 (9)评估办法:根据《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评估办法(暂行)》的通知(辽宁民函【2021】31号)要求,对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进行评分。评估得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90分(含80分)为合格,90-115分(含90分)为良好,115分以上(含115分)为优秀。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主体。

服务时间:合作期限为三年,政府采购合同期限为一年,每年签订一次,第一年合同生效后供方于30日内按需方要求完成社工站的建站工作,第一年合同生效后40日内供方逐项开展工作,应保证工作进度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洪英、邓英琪、侯全利、李英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浑河湾街道、浑河站西街道、长白街道、社工总站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组按成交金额的1%计费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743.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南市场街道、南湖街道、沈水湾街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组按成交金额的1%计费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993.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华街道、马路湾街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组按成交金额的1%计费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994.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北市场街道、太原街街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组按成交金额的1%计费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99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联系方式:024-31911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024-66671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杨晨

电 话:024-66671716

十、附件

采购文件:和平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单位招标-定稿.docx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登记证书.png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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