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经开区)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106-00203
二、项目名称:铁西区(经开区)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霁虹街道、兴华街道、兴顺街道、凌空街道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众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
中标(成交)金额:64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笃工街道、工人村街道、启工街道、重工街道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乐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南街151号3-1-2
中标(成交)金额:64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大潘街道、大青街道、昆明湖街道、翟家街道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悦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78号社区活动室
中标(成交)金额:64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四方台镇街道、新民屯街道、彰驿站街道、长滩街道、高花街道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弘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路官一街31号101室、102室
中标(成交)金额:80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社工总站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2年12月06日 11时01分22秒
废标情形: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霁虹街道、兴华街道、兴顺街道、凌空街道
服务类
名称:铁西区(经开区)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要求:社工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机构在职人员,且合同期长于本项目服务期限内,有从业资格证或社会服务专业毕业人员,从事过社会服务相关项目。 建立并严格执行社工站工作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社工站项目资金只能用于该项目的运行,要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机构要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社工站项目资金使用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审计。 街道社工站需培养社会工作者。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5)成果总结: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定期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每年年末将品牌服务项目成果进行转化,将服务内容、做法、经验和为群体带来的变化进行梳理,整理出精品项目手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1)探访:困难群体探访排查,不少于50人,满意度90%以上。 (2)需求调研:社区需求调研报告1篇,精准、全面。 (3)建档:服务对象建档,100%完成,全覆盖。 (4)活动:社区活动,不少于8场,群众知晓率100%;小组活动,不少于5次,满意度90%以上;个案开展,15次以上,满意度90%以上。 (5)孵化:社区自治组织,不少于5家,辐射带动辖区居民300人以上;志愿者团队/人数,5个/30人,形成一定规模。 (6)链接资源:引入慈善公益类服务,不少于6次,签订服务协议。 (7)宣传:社工站宣传报道,自媒体:每周一篇,简报:每月一篇。 区级以上媒体:至少4次,打造出区域特色品牌、亮点工程;社会事务宣传,不少于6次,群众知晓率100%。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笃工街道、工人村街道、启工街道、重工街道
服务类
名称:铁西区(经开区)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采购人指定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指定的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大潘街道、大青街道、昆明湖街道、翟家街道
服务类
名称:铁西区(经开区)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1)社工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机构在职人员,且合同期长于本项目服务期限内,有从业资格证或社会服务专业毕业人员,从事过社会服务相关项目。 (2)建立并严格执行社工站工作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3)社工站项目资金只能用于该项目的运行,要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机构要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社工站项目资金使用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审计。 (4)街道社工站需培养社会工作者。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5)成果总结: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定期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每年年末将品牌服务项目成果进行转化,将服务内容、做法、经验和为群体带来的变化进行梳理,整理出精品项目手册。 指标要求: 1、困难群体探访排查不少于40人。满意度90%以上 2、社区需求调研报告1篇,要求精准、全面 3、服务对象建档100%完成,要求全覆盖 4、社区活动不少于6场,群众知晓率100% 5、小组活动不少于5次,满意度90%以上 6、个案开展8次以上,满意度90%以上 7、社区自治组织不少于5家,辐射带动辖区居民300人以上 8、志愿者团队5个,人数40人,形成一定规模 9、引入慈善公益类服务不少于12次 10、社工站宣传报道自媒体:每周一篇 11、社工站宣传报道简报:每月一篇 12、社工站宣传报道区级以上媒体:至少6次 13、打造出区域特色品牌、亮点工程 14、社会事务宣传不少于12次,群众知晓率100%
服务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社工站的建站工作,40日内逐项开展工作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四方台镇街道、新民屯街道、彰驿站街道、长滩街道、高花街道
服务类
名称:铁西区(经开区)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农村留守、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要求:(1)社工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机构在职人员,且合同期长于本项目服务期限内,有从业资格证或社会服务专业毕业人员,从事过社会服务相关项目。 (2)建立并严格执行社工站工作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3)社工站项目资金只能用于该项目的运行,要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机构要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社工站项目资金使用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审计。 (4)街道社工站需培养社会工作者。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5)成果总结: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定期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每年年末将品牌服务项目成果进行转化,将服务内容、做法、经验和为群体带来的变化进行梳理,整理出精品项目手册。
服务时间:街道社会工作站开放时间由街道统一安排执行。
服务标准:(1)社区调研,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需求调查报告1份,根据调研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困难群体建档率达100%。困难群体探访服务,每个镇(街道)社工站不得低于30人,满意度90%以上。 (3)开展个案工作,每个镇(街道)个案开案不少于8例,满意度90%以上。 (4)每个镇(街道)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4个,满意度90%以上。 (5)每个镇(街道)完成社区活动不少于6场,群众知晓率100%。 (6)积极开展五社联,积极引入外部资源同时带动社区志愿者团队/人数不低于5个/30人,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3个,辐射带动辖区居民180人以上。 (7)引入慈善公益类服务,不少于6次 (8)每周至少更新一条社工站的活动,自媒体:每周一篇 简报:每月一篇 区级以上媒体:至少4次。社会事务宣传不少于12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超、王慷、李英杰、李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霁虹街道、兴华街道、兴顺街道、凌空街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5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笃工街道、工人村街道、启工街道、重工街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5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大潘街道、大青街道、昆明湖街道、翟家街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5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四方台镇街道、新民屯街道、彰驿站街道、长滩街道、高花街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5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社工总站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铁西区民政局
地址:北二中路41-1号
联系方式:024-25818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16层
联系方式:024-22818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一鸣.刘建南
电 话: 024-22818804-807
十、附件
采购文件:铁西区(经开区)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招标文件-更正版定稿.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说明函.png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微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