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20号)等系列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塔城地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及资金分配,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梳理并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确定1家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2023年乌苏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承担单位(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依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0992-8010965
联系地址:乌苏市长江路143号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办公室,邮编:833300
附件:乌苏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6日
附件
乌苏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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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范围 | 项目实施内容 | 备注 |
乌苏市头台乡汪家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乌苏市头台乡汪家庄子村073号 | 李成彬 | 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 | 棉花机械化采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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