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承寓•栖熙里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发改投资函[2023]45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承寓•栖熙里项目商业用地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BZ0262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BZ02624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经开区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承寓•栖熙里项目地块内商业部分用地
2.6 建设规模:承寓•栖熙里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9.31亩,本次招标为项目商业用地部分,商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8159.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227平方米,规划建设2栋酒店及配套用房,商业地块地下建筑面积7987平方米(最终依规划审批指标为准)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2亿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约9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及全套施工图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答疑、报规报建等设计相关服务工作至竣工验收完成。
2.9 招标范围:承寓•栖熙里项目地块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已通过规委会审批。依据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商业用地范围内的整体设计策划、方案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涵盖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人防(防护及防化)设计、BIM设计(如有)、暖通设计、水电设计、消防设计、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供配电设计、室外道排设计、幕墙及室外装饰设计、酒店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设计、软装设计、室内灯光设计、室外泛光照明设计、声学设计、厨洗设计、泳池设计等)、标识标牌设计、导视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图及其他附属工程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本项目定位按照五星级酒店标准建设设计。酒店类型为会议型酒店,具体功能见招标文件。(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以最终办理完成规划审定方案为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700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公共建筑指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等场所,以《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分类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3.1(3.1.1),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符合3.1(3.1.2)、3.1(3.1.6)、3.2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咨询任务,符合3.1(3.1.6)、3.2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8日00:00至2023年12月22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270、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公共建筑指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等场所,以《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分类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3.1(3.1.1),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符合3.1(3.1.2)、3.1(3.1.6)、3.2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咨询任务,符合3.1(3.1.6)、3.2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783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575146437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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