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采购禁毒专业社会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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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福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先烈南路25号 | 4,608,000.00元 |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采购禁毒专业社会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越秀区福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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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社会服务 | 2022—2024年从化区管理服务本地户籍吸毒人员禁毒社工服务 | (一)全面调查了解辖区管控吸毒人员个人、家庭、心理、染毒原因、戒毒康复、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相关情况,综合开展评估并制定帮扶救助工作计划,及时将情况通报禁毒专职人员掌握。(二)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认知行为治疗、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家庭关系修复工作,增强戒毒康复人员对家庭的回归感,增进家庭成员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接纳度。帮扶戒毒康复人员调适社区及社会关系,促其改变不良的社交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就业观,营造有利于戒毒康复的社会环境。动员鼓励戒毒康复人员参加和保持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开展有利于戒毒康复人员戒毒和社会功能修复的其他专业服务。(三)开展帮扶救助服务,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链接生活、就学、就业、心理、医疗、社会救助保障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升生计发展能力,树立就业信心。组织其他专业力量和志愿者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协助解决生活困难;改善戒毒康复人员社会支持网络,促进社会融入。(四)召募禁毒志愿者,为禁毒志愿者开展禁毒服务工作提供培训,组织禁毒志愿者开展各类禁毒相关活动。(五)组织开展辖区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毒品预防、艾滋病防治、预防毒驾、遵守社戒社康协议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政策和工作成效,增强公民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倡导禁毒社会工作理念,减低并消除社会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歧视与排斥。(六)收集戒毒康复人员帮扶救助工作台账和相关音视频。按照广州市吸戒毒人员档案整理规范,负责帮扶救助材料的整理、上传、维护更新及相关档案保管、存放、借阅等工作。按照吸毒人员管控规范,按时在系统录入相关工作记录。(七)加强与禁毒专职人员的沟通配合,协助禁毒专职人员提醒、督促、帮助管控吸毒人员遵守管控规定和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协议。发现管控吸毒人员拒绝报到或违反协议、违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规定以及存在复吸毒品、肇事肇祸和毒驾风险、自杀(自伤、自残)倾向或扬言报复他人等行为的,在紧急介入的同时,及时向禁毒专职人员通报,并上报镇街禁毒办和辖区派出所,协助收集提供有关材料;协助开展吸毒人员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毛发采集检测等工作。(八)完成区禁毒办和镇街禁毒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 1、承接本项目的社工组织,要求在从化区设立机构,如未在从化区设立机构的,应于签订合同30日内在从化区设立常驻办事机构,承接本项目的具体工作。承担本项目的社工组织要在从化区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属于租赁的,租赁期限应包含本项目的规定时间),包括设置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室、小组活动室(会议室)、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休息室等配套办公场所,并且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2、承接本项目的单位必须承诺招聘30名的禁毒专职社工(其中26名按照比例配至各镇街,4名(含1名项目主管)负责项目的运营(30人均需持有初级社工证等相关证书,通过广东省禁毒社工专业知识培训且考核合格的视为持有初级社工证)。整个项目共需按照上述要求配备30名人员,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人员配备到本项目工作,具体人员岗位及工作地点由区禁毒办根据工作需求指定,且所有人员仅限于专职从事本项目工作,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3、承接本项目的单位应就各项服务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资金安排计划,并按季度向市禁毒办报送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明细。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投标时提供的服务工作方案执行并开展,包括人员配置计划、车辆配置计划、工作安排计划,不能按照投标方案执行的,视为弃标。5、承接本项目的单位应根据各项服务内容,提供合理的服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对于每接回一人、开展一次见面谈话(含将相关谈话记录移送街镇)的以及通过服务电话为戒毒康复人员求助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转介服务的应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方案,对于应当接送没有接送的、抽查谈话记录发现档案弄虚作假不符合要求的、服务电话弄虚作假的应给予相应的处罚方案。6、项目主管要求: 具有5年以上社工会工作经验 ,并具备中级以上社工师。7、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与禁毒社工签订劳动合同;8、中标供应商应招聘、派遣符合采购人需求和条件的人员;9、中标供应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10、中标供应商办理禁毒社工的录用和解聘;11、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禁毒社工的劳资纠纷;12、中标供应商协助办理禁毒社工岗前培训、上岗资格培训以及人才素质测评事宜;13、中标供应商负责指派禁毒社工到招标人指定部门开展工作,负责禁毒社工的日常工作管理。14、中标供应商对禁毒社工试用期设定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禁毒工所有工资福利与试用期满后等同。对于在试用期或工作期间表现不服从管理或不胜任工作的禁毒社工,一律予以辞退,并报从化区禁毒办备案。15、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如遇到禁毒社工辞职或者辞退等情况中标供应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补充符合规定人员并经得采购人同意。16、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议定。 | 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 从化区管理服务本地户籍吸毒人员禁毒社工服务项目年度服务指标任务 | 3,600,000.00 |
1-2 | 其他社会服务 | 2022—2024年从化区管理服务流动人口吸毒人员禁毒社工服务 | (一)提供戒毒康复服务:调查了解流动人口吸毒人员行动趋向、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心理社会需求评估;为流动人口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认知行为治疗、家庭关系辅导、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帮助流动人口戒毒康复人员调适社区及社会关系,营造有利于戒毒康复的社会环境。开展有利于流动人口戒毒康复人员社会功能修复的其他专业服务。(二)开展帮扶救助服务:为流动人口戒毒康复人员链接生活、就学、就业、医疗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组织其他专业力量和志愿者为流动人口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协助解决生活困难,提升生计发展能力,改善社会支持网络,促进社会融入。(三)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参与组织针对流动人口的禁毒宣传活动、普及毒品预防和艾滋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政策和工作成效,增强公民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倡导禁毒社会工作理念,减低并消除社会歧视与排斥。(四)协助开展有关禁毒管理事务: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吸毒人员排查摸底工作;协助建立相关档案资料,做好工作台账,对工作对象的戒毒康复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协助做好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衔接,督促、帮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社会面吸毒人员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履行协议,努力减少现实危害。发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拒绝报到或严重违反协议的、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严重违反治疗规定的,向镇街禁毒办报告,协助收集提供有关材料。(五)区禁毒办交办的其他禁毒相关工作任务。 | 1、承接本项目的社工组织,要求在从化区设立机构,如未在从化区设立机构的,应于签订合同30日内在从化区设立常驻办事机构,承接本项目的具体工作。承担本项目的社工组织要在从化区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属于租赁的,租赁期限应包含本项目的规定时间),包括设置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办公室、小组活动室(会议室)、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休息室等配套办公场所,并且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2、承接本项目的单位应就各项服务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资金安排计划,并按季度向区禁毒办报送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明细。3、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投标时提供的工作方案执行并开展,包括人员配置计划、车辆配置计划、工作安排计划,不能按照投标方案执行的,视为弃标。4、承接本项目的单位应根据各项服务内容,提供合理的服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对于每接回一人、开展一次见面谈话(含将相关谈话记录移送街镇)的以及通过服务电话为戒毒康复人员求助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转介服务的应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方案,对于应当接送没有接送的、抽查谈话记录发现档案弄虚作假不符合要求的、服务电话弄虚作假的应给予相应的处罚方案。5、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与禁毒社工签订劳动合同;6、中标供应商应招聘、派遣符合采购人需求和条件的人员;7、中标供应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 负责管理人事行政关系、 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8、中标供应商办理禁毒社工的录用和解聘;9、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禁毒社工的劳资纠纷;10、 中标供应商协助办理禁毒社工岗前培训、 上岗资格培训以及人才素质测评事宜;11、中标供应商负责指派禁毒社工到招标人指定部门开展工作,负责禁毒社工的日常工作管理。12、中标供应商对禁毒社工试用期设定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禁毒工所有工资福利与试用期满后等同。对于在试用期或工作期间表现不服从管理或不胜任工作的禁毒社工,一律予以辞退,并报从化区禁毒办备案。13、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如遇到禁毒社工辞职或者辞退等情况中标供应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补充符合规定人员并经得采购人同意。14、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议定。 | 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 从化区管理服务流动人口吸毒人员禁毒社工服务项目年度服务指标任务 | 1,008,000.00 |
金泽龙、黄惠勋(采购人代表)、谭燕芳、邱文、罗东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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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采购禁毒专业社会服务项目 | 4.386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采购禁毒专业社会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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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福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通过 | 通过 | 41.80 | 30.00 | 20.00 | 91.80 | 1 | 1 |
广州市艾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通过 | 通过 | 38.60 | 13.00 | 20.00 | 71.60 | 2 | 2 |
广州市荔湾区燃新社会工作服务社 | 通过 | 通过 | 20.40 | 9.00 | 20.00 | 49.40 | 3 | |
广州市志城社会服务发展中心 | 通过 | 通过 | 23.20 | 6.00 | 20.00 | 49.20 | 4 |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从城大道233号
联系方式:37998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20-87258495-516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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