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3]97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分配计划,下达轮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70万元,为规范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过社会化服务主体自主申报,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经局)在全面摸底采选,并通过征求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轮台县领农之星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轮台县群创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轮台县农惠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轮台县博智农民机械专业合作社等4家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具备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能力,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和示范带动效应,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符合该项目申报要求。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拟确定该4家合作社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1月28日,共7天
来信地址:轮台县博斯坦南路5号院轮台县农业农村局2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6-4690021
轮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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