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六安某部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社会化服务采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六安某部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社会化服务采
购项目
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HKQ-20240201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六安某部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白天鹅大酒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和顺沁园春沁园 3 号楼商业 3 层 301 商铺
成交金额: 91.80 万元( 30.60 万元 / 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六安某部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社会化服务采购
项目
服务范围: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期 3 年,合同每年一签 (1+1+1 模式 ) 。(年度考核合格后可
视情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 发改价格 [2011]534 号 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 25 楼 2501 室,联系电话: 0564-3261987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令第 94 号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 )被质疑人名称;
(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六安某部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解放中路 93 号
联系人:姜助理
联系方式: 1732698802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 2501 室
联系方式: 0564-326198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闻工
电话: 0564-3261987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六安某部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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