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N5120012023000250-1
二、合同名称: 职工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二次)
三、项目编号: N5120012023000250
四、项目名称: 职工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采购(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南湖路18号
联系方式:13568540057
供应商(乙方):成都创一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荆翠西路2号金科中心7栋505室
联系方式:139807840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职工食堂社会化餐饮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http://htgs.ccgp.gov.cn/GS8/contractpublish/detail/%E8%AF%A6%E8%A7%81%E5%90%88%E5%90%8C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455200.000000元
合同金额:45.5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网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2-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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