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0120240600018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01-2024-00814
3、项目名称: 恩施市2024年度河流健康评估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80.0 (万元)
6、最高限价: 8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根据《湖北省河湖健康评估导则》《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省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的补充通知》要求,对河流的水文水资源、物理结构、水质状况、水生生物状况、社会服务功能、管理状况等6个准则层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各准则层包含表特征(共性)指标(可快速判断河湖基本健康状况)和诊断性(个性)指标(深入分析可能对表征性指标产生影响的受损因子,开展诊断性指标评估,分析得出河流健康问题所在)2个指标层,并完成相应河湖健康档案,对洞儿河、长巴河、田包河、麻茶沟、干沟、龙洞河、水井头河、潘家河、巴溪河、高桥坝河等进行河湖健康评估,编制河湖健康评估报告,评价报告应符合河道管理部门审批的要求,满足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 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供应商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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